京港澳高速公路漯河至駐馬店改擴建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信息公示
京港澳高速公路漯河至駐馬店改擴建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成立了驗收組,包括建設單位京港澳高速公路漯河至駐馬店改擴建工程項目部、監理單位河南高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單位中建路橋集團有限公司、設計單位河南省交通規劃勘察設計院有限公司、中鐵二十五局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葛洲壩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鐵十一局集團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及驗收調查單位北京中咨華宇環保技術有限公司等單位的代表及特邀專家三名。驗收組對環境保護情況進行了現場檢查,于2019年7月25日形成驗收意見。
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的有關規定,現將京港澳高速公路漯河至駐馬店改擴建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向公眾進行公示,公示期為2019年7月30日至2019年8月26日。公示期間京港澳高速公路漯河至駐馬店改擴建工程項目部接受公眾來電、來信等多種形式反映問題,并對公眾反映問題進行核實和處理。
建設單位名稱:京港澳高速公路漯河至駐馬店改擴建工程項目部
建設單位通訊地址:河南省駐馬店市開源大道與京珠高速交叉口西200米路南,高速公路收費站院內漯駐高速公路改擴建工程項目部
聯系人:王新生
電話:0396-3588891
郵箱:724970419@qq.com
一、工程建設的基本情況
京港澳高速公路漯河至駐馬店改擴建工程,北起鄭州至漯河改擴建工程終點,南至駐馬店至信陽高速公路改擴建工程起點。沿線途經漯河、駐馬店2個地級市的召陵區、西平縣、上蔡縣、遂平縣、汝南縣、驛城區等6個縣(區)、15個鄉(鎮),跨淤泥河、洪河、仙女池河、反修河、奎旺河、汝河、汝河分洪道等省市直管河道,先后與省道S311、S206、S333等省內干線公路相連接。高速公路主線總長度63.494km,采用八車道高速公路標準,設計速度為120km/h,路基寬度42m。
項目實際總投資17.79億元,環保投資2833.96萬元,占總投資的1.59%。
2009年5月,交通部環境保護中心編制完成了《京港澳高速公路漯河至駐馬店改擴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原環境保護部以環審〔2009〕343號文《關于京港澳高速公路漯河至駐馬店段高速公路擴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的批復》批復了該環評報告書。工程于2013年4月開始建設,2016年12月完工。
二、工程變動情況
根據環保部辦公廳下發的《關于印發環評管理中部分行業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的通知》(環辦〔2015〕52號文),從性質、規模、地點、生產工藝和環境保護措施在環評批復后的變化情況,對照施工圖進行梳理,經梳理、對比、分析,該工程不存在重大變動情形。
三、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情況
根據驗收調查報告,為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審〔2009〕343號文中提出的環境保護和環境風險防范要求,建設單位采取了以下措施:
1、環境空氣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場地邊界設置圍擋;采用覆蓋防塵布、防塵網、灑水降塵等措施。
營運期:嚴格管理運輸車輛、加強綠化;項目沿線的收費站采用清潔能源電能,餐飲廚房安裝了油煙凈化器。
2、水環境防治措施
施工期:臨時占地及材料堆放區遠離河岸設置,并設有蓬蓋、圍擋;布設臨時泄水槽、排水溝。
營運期:路面采用分散排水方式,擴寬路兩側邊溝,生活污水經處理后外排至邊溝。
3、噪聲防治措施
施工期:采取低噪聲施工機械;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和運輸路線;施工便道遠離敏感點。
營運期:工程針對21處敏感點安裝6070m聲屏障,靠近學校路段設置有聲屏障。
4、固體廢物處理處置
施工期:棄渣填充路基,其余運至棄渣場。設有臨時儲存場地,生活垃圾定期清運至環衛部門。
營運期: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定期清運。環境管理工作由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駐馬店分公司負責。
6、生態保護措施
棄渣填筑路基或運至棄渣場;對表土剝離堆放;施工結束后,場地平整并恢復原貌。中央分隔帶、路基邊坡等采取綠化。
營運期:公路沿線、中央分隔帶、互通立交及附屬設施采取了植物措施,綠化效果較好。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運行效果
附屬設施產生的生活污水經處理設施處理后排放至邊溝。污水的各項指標均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二級標準。
全線設置聲屏障6070m,根據監測結果,敏感點晝夜間噪聲值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相應的標準限值。
五、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監測結果,污水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二級標準。敏感點晝夜間噪聲值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相應的標準限值。
六、驗收結論
項目已按環境影響報告書及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的要求落實環境保護措施,且具備與主體工程同時使用的條件;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和地方相關標準;該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采用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未發生重大變動;建設過程中未造成重大環境污染和重大生態破壞;建設單位未因該建設項目違反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受到處罰;驗收報告的基礎資料數據不存在重大缺項、遺漏,驗收結論合理。
綜上,驗收工作組一致認為本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合格。
鏈接文件:
1、京港澳高速公路漯河至駐馬店改擴建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
2、附件
4、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1 京港澳高速公路漯河至駐馬店改擴建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pdf